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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名消防員遇難後,外界質疑指揮者強令消防員進入燃燒近9小時的建築內滅火。哈爾濱市公安消防支隊化工中隊指導員劉綱在接受當地媒體採訪時說,楊小偉等人遇難前在二、三樓之間。他們接到哈爾濱消防大隊的任務:進入三樓滅火。新京報記者在火災現場聽到哈爾濱市政府一名官員說,希望設備能進入樓體滅火。該提議遭到現場專家駁斥,“不能再讓消防員涉險。”多位受訪消防員反映,消防部門在火場經常受到外行地方官員干預。(1月12日《新京報》)    
  哈爾濱大火已熄滅多日,但是人們對火災事故進行反省質疑的心頭之“火”還在繼續燃燒。反省質疑是必要的,吃一塹長一智是必須的。為什麼犧牲的都是剛入伍不久的年輕戰士?他們的殉職是否可以避免?
  市政府官員希望救火設備能夠進入樓體滅火,必定有其自以為很正確的道理。問題是政府官員想著他正確的理由時,很可能沒想著其他更正確的理由,譬如大火已經燒了9個小時,建築物的強度已經岌岌可危不足以支撐,此時進入三樓消防員的生命非常危險,而生命永遠比財物珍貴。要命的是,政府官員很正確但不很周到全面的意見,現場消防指揮官不敢不執行,不敢拒絕。結果是,儘管現場專家駁斥了政府官員的提議,但消防大隊指揮員還是按照政府官員的提議命令消防員進入三樓滅火,導致消防員的死亡。
  雖然哈爾濱火災消防員殉職之原因鏈條呈現在後續新聞里,但是記者也不是專家。事情的真相還需要專家組根據新聞線索進行認真調查、鑒定,得出權威的結論。不過有一點不需要專家級的水平就能認知,政府官員不是專業消防指揮官,未必具備現場指揮消防滅火的能力,也沒有現場指揮滅火的權力。政府官員在火災現場,不能具體干預消防指揮官的工作,更不能僭越指揮,跨界操作。 □柏文學
(編輯:SN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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